近日,漳州市质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按照报告进行执法检查,并粉碎了位于凤阳县六福镇骊山村的“带钢”生产加工窝点。 。
经过调查,凤阳县六福镇四清村村民姚某从互联网上购买相关设备,在山沟租了一个工地,发现自己和技术人员按照图纸安装设备。安装完成后,生产“带钢”,共生产7.2吨钢锭,尚未售出。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质量漳州市监察局决定立即停止生产,并没收7.2吨非法生产地板钢的行政处罚和6660元的罚款。
漳州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联合防控体系,进行电网检查,加大对钢铁生产销售企业和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加强调查。对钢铁企业集聚区,兄弟城市边远地区,偏远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畅通的报道渠道,坚决杜绝“带钢”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