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安全消费示范单位示范示范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营造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宣城市工商质量监督局局和宣城消费者保护局12月14日,委员会在宣城市景庭湖酒店举行了一场保证消费示范单位的业务培训会议。 2017年和2018年,市级保障消费示范单位,2018年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负责人,县(市)区负责设立和平人员记住,共有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议邀请了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保护部副研究员王益民和省消保委法律和公共事务部主任张路明。张鲁明以“严格遵守诚信,提升品质,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题,深刻阐释了诚信(精神)和质量基础(材料)基础的重要性。王益民将消费,意义和实践的起源延伸到我省创造的放心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强调有必要o加强对创建单位实体的责任意识和对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以确保消费。
通过培训会议,消费者示范单位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其业务行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在示范中发挥主导作用,使消费者可以“买剩下”放心,用得放心,吃“让人放心”,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